北京保险网版权归达不柳先生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需要协助制作网站的平安同仁请直接通过电话或E话通联系

首页

走进平安

少儿保险

女性保险

男性保险

平安信托

法律法规

相关报道

招聘启事

找代理人

 

我要投保

热销险种

世纪同祥终身保险

康乃馨女性重疾险

常青树男性重疾险

世纪理财投资连结

平安鸿利终身保险

平安鸿盛终身寿险

平安鸿祥两全保险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

世纪彩虹少儿两全

个人住院安心保险

意 外 伤 害 保险

相关栏目

外资保险更好吗?

保险陷阱怎么形成

如何选择保险公司

如何选择业务人员

如何选者合适险种

平安保险公司简介

达不柳先生  简介

相关的法律、法规

                                         还回上页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4)

□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的每次住院天数,超过三天的,从第四天起,本公司按照约定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每天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每次住院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给付天数不超过90天,且对同一被保险人的累计给付天数以365天为限。

□ 费率表:

单位:人民币元

费率
职业类别
配偶
子女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五类
六类
每10元意外伤害 住院津贴日额
12
15
18
27
42
54
15
27

 

条款附录: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条款(2004)


相关险种: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2004)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2004)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4)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2004)

返回上页

温馨提示

本网站系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业务主任

巫树凑先生个人网站,其内容的准确性

客观性,巫先生对所有他的客户负责


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六部口营销服务部 巫树凑   地址:西城区西单民航大厦五层

值班电话: 13701169347; 13261922533 (8:30-23:00)

电子邮件: wushucou@vip.163.com  平安保险业务员身份认证号码:9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