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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站内容系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业务主任巫树凑先生依据相关资料编制而成,其内容的准确性与客观性,巫先生对他的客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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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2004)》 简介


温馨提示:

1、  这是一个定期少儿险,保险期限至25周岁;交费期至15周岁保单周年日。

2、  最高保额限制10万;0岁-14岁均可投保,所交保费详见——“《世纪星光少儿两全保险》费率表

3、  建议在购买本险种时与相关附加险种搭配,以使保障更全面。

4、  这是一个分红保险,保险利益由‘保险保障’和‘投资分红’两部分组成,其实际红利率根据保险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分配,因此,客户在选择这类保险时,应先选择保险公司,同时,深入了解相关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实现投资回报最大化。关于平安保险公司介绍请看——“走进平安

险种特色:

·           满期创业金 为孩子的成功预铺基石

·           具有可转换年金权益 方便灵活运用资金

·           宝宝也可分红 全家其乐无穷;红利领取灵活方便,安享公司稳健回报。

实例解说:(0岁孩子,交费期至15周岁保单周年日止,保额5万元,每年交费2710元

1、  坚定的承诺(保障)

a、  各年累计总保费最多交付4.065万元,公司承诺最少给付5万元满期创业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

b、  最多交付4.065万元”是假设交费期内没有人身风险情况下的最多交费总额。

c、  最少给付5万元”是假设分红为零时的最少保险利益。(一年内疾病身故除外)

“坚定的承诺”是因为这种承诺不受保险公司的经营绩效影响,即便保险公司破产了,承诺一样兑现!

2、 美好的希望(分红)

本险种规定:客户在得到相关保障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3、 相关保险利益图示:

 

保 障 范 围

保 险 利 益

基本

保障

满期创业保险金

生存至25周岁保单周年日,领取5万元满期创业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一年内疾病身故

被保险人于保单生效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领取7710元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1-25岁疾病身故

领取5万元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0-25岁意外身故

领取5万元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

分红

根据公司分红类保险的实际盈利状况,按照保险监督机关的有关规定确定红利的分配。

 累积生息:红利留存于公司,按本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以复利方式储存生息.

 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若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抵交保险费方式下红利余额不予计息。抵交保险费方式在交费期满后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的当时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保险费,按相同的合同条件增加保险金额。


特 别 说 明

尽管我会尽最大努力,力求准确客观地解说保险条款.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正式条款才具法律效力,敬请关注正式条款


联系电话:13261922533   联系人 :巫树凑  业务号:1010151907   业务员身份认证电话 :95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