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险简介
本险条款
本险费率 《平安育英年金保险(2004)》简介
险种特色: 1、一份保单保家长、孩子两人。 2、子女拥有育英年金、教育金、养老金、身故保险金等四重保障,尽显父母爱心。 3、万一需要,代为完成子女教育责任,解除后顾之忧。 4、保费豁免,体现人性关怀。 实例图表: 【父亲(被保险人)30岁、儿子(连带被保险人)0岁,年交保费8900元,基本保额10万,交至儿子25周岁】 身 故 保 障 | 被保险人 | 一年内 因病身故 | 领取1万元(基本保险金额的10%)身故保险金,并领回所交保费8900元,保险责任终止。 | 因意外或 一年后因 病于儿子 25周岁之 前身故 | 领取10万元(基本保险金额)身故保险金 | 免交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 儿 子 还 可 领 取 | 育 英 年 金 | 儿子1-12周岁 | 每年领取1万元(基本保额的10%) | 儿子13-15周岁 | 每年领取2万元(基本保额的20%) | 儿子16-18周岁 | 每年领取3万元(基本保额的30%) | 儿子19-24周岁 | 每年领取4万元(基本保额的40%) | 儿子25周岁 | 领取30万元(基本保额的300%) | 教 育 金 | 12周岁 | 初中教育金1万元(基本保额的10%) | 15周岁 | 高中教育金1.5万元(基本保额的15%) | 18周岁 | 大学教育金2.5万元(基本保额的25%) | 25周岁 | 创业基金5万元(基本保额的50%) | 养老金 | 儿子从60周岁期保单周年日起,每年领取1.3万元(基本保额的13%)养老金至期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 | 连带被保险人 | 于25周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 | 可领回所交保费并按10%年增长率单利增值,保险责任终止。 | 于25周岁后至60周岁前身故 | 按当年度保险金额领取身故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注:当年度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0.1×(保单年度数+连带被保险人投保年龄-25)](最高额度可达45万元)】 | 生 存 领 取 | 连带被保险人 | 教育金 | 12周岁 | 初中教育金1万元(基本保额的10%) | 15周岁 | 高中教育金1.5万元(基本保额的15%) | 18周岁 | 大学教育金2.5万元(基本保额的25%) | 25周岁 | 创业基金5万元(基本保额的50%) | 养老金 | 儿子从60周岁保单周年日起,每年领取1.3万元(基本保额的13%)养老金至其身故,保险责任终止。 |
注:1、男性是按基本保额的13%给付养老金;女性是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养老金。 2、在连带被保险人0-9岁期间投保者可同时领取初中、高中、大学、创业教育金;10-12岁投保可领取高中、大学、创业教育金;13-15岁投保只可领取大学和创业教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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