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保险(A,2004)》简介 □温馨提示: 1、主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可选择本险种。 2、本险种可附加于除含豁免保险费责任的条款以外任何主附寿险(以下简称主合同)。 3、投保时,被保险人最低投保年龄18周岁,最高投保年龄60周岁,且保险期满时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 4、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与主合同的交费期间一致。 □实例解说: 某先生(30周岁)给自己购买10份交费期为20年的《平安鸿盛终身保险》,年交保费3770元,同时希望购买本附加险,以实现豁免保费之目的。 其每年所交付的本险保费是:3770×23.87÷1000=89.99元 其所增保险利益是:如果发生意外伤残并达到相应程度,豁免以后各年保险费(主险和本附险保费) □保险责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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